【东方云媒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1、为规范【东方云媒】举报投诉受理工作,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网站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2、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范围:
①垃圾广告(垃圾推广信息,违禁物品信息举报)
②色情淫秽(色情图片、色情文字内容,低俗内容举报)
③政治反动(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举报)
④钓鱼诈骗(木马病毒、钓鱼信息、诈骗信息举报 )
⑤网络敲诈(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)
3、【东方云媒】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,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。
4、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,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,并提供相关证据,以便核查情况。
5、【东方云媒】只受理属于本站信息范围之内的投诉举报,不属于本网站处理范围的,举报人可在“中央网信办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)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”或有关职权范围的管理部门进行举报。
6、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各类举报投诉,遵循及时受理、快速处理、迅速反馈的原则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
7、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受理:
(1)受理登记
①受理来源分为来电、来访、来信、主管部门交办、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。
②接到举报投诉时,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。对来访举报的,应指派专人接待;对电话举报的,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;对书面举报的,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。举报投诉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,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。
③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、投诉事项,本站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,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。
④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,语言文明规范,处事认真严谨。
(2)报告和交办
①对受理的举报,由专员向负责人汇报签批后进行处理,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进入反馈流程。
(3)反馈
①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,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,无法反馈的需予以注明。
②对于主管部门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,应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、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。
8、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,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。
9、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,对检举、揭发、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,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。与投诉、举报案件由利害关系的,应当回避。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:
电话:0855-3695928
邮箱:3353250400@qq.com |